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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航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沈阳将对学校食堂承包企业排查整治 焦点速读

发稿时间:2023-07-06 07:02:19 来源: 沈阳晚报

7月5日,沈阳晚报、沈报全媒体记者在“2023年沈阳市食品安全工作”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沈阳市推出食品安全问计于民“百千万”民意征集工程,五年共发放问卷60余万份,针对近期市民普遍关心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,沈阳市将开展学校食堂承包企业专项排查整治,强化校长(园长)第一责任人制度,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环境是否整洁,生产设施设备是否老化,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。

60余万份问卷

了解市民关心问题


【资料图】

据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学良介绍,沈阳市连续五年开展食品安全“百千万”民意征集工程,问卷内容包括百姓最关注的十大类食品;百姓最担心的十大食品生产经营场所;百姓最关心的十大食品安全问题;百姓最想抽检的十大食品品种等有关问题。五年共发放问卷60余万份,有效问卷回收率达到90%以上。

通过调研发现群众主要对小作坊、学校周边小超市、小食杂店、食品摊贩、学校食堂、网络订餐等生产经营场所,对农产品农药残留、销售“三无”产品、“过期食品”、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问题关注较多,最希望对粮食及粮食制品、食用植物油、肉制品、乳制品等品种加大抽检力度,根据调研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和重点。

重点检查学校食堂

违法违规行为

针对近期市民普遍关心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,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;加强流通领域、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;继续大规模开展食品安全“你点我检”服务活动。同时,还将开展学校食堂承包企业专项排查整治,强化校长(园长)第一责任人制度,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环境是否整洁、生产设施设备是否老化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,对违法违规行为,严格执法办案,加大处罚力度。

对中小学食堂承包企业

建立评价退出机制

据沈阳市政府主任督学兼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王建艳介绍,沈阳市教育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》等文件,明确各区县(市)教育局对属地学校食堂的管理责任,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。规范学校食堂管理,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采用自营方式供餐,不具备自营条件的要通过合法合规程序(招投标等)公开选择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,依法签订合同,同时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,保障师生合法权益。

全市学校食堂实行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公开招标、集中定点采购,所有食品采购严格执行《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》,每张进货发票和清单上均有供货商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销售日期等信息,做到食品来源可查可控,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源体系。

上半年检出

学校食堂各类问题53个

同时,沈阳市还对学校食堂实行“网格化”监管,指导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膳食委员会,聘请师生家长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为学校“食品安全监督员”,目前,全市学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率100%,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100%,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,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率100%。今年上半年,沈阳市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、市教研院,对沈阳市主体责任A级、B级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检查,共检查53所中小学校和19家学校供餐企业,检查出未按照标识使用工具容器等各类问题53个,已全部整改完毕。

沈阳市还严格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,对学校食堂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明确陪餐人员、陪餐时间、陪餐地点、陪餐职责,做到餐餐有人陪,及时发现和解决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落实食谱公开制度。

(沈阳晚报、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微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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